UMagazine_27

澳大新語 • 2023 UMAGAZINE 27 48 人物專訪 • EXCLUSIVE INTERVIEW 模型和算法,政府和社會如果還不及時採取措施, 確保算法以公平和合乎人類基本價值觀的方式地應 用,數字鴻溝只會愈來愈大,我們距離心性與理性 全面發展的理想社會也只會愈來愈遠。」 從英語轉研法理學 於教授的法理學(又稱法律哲學)研究之路深受 多位導師和多個偶然的機會所塑造。生於甘肅岷 縣的他在1977年參加了文化大革命後首場高考, 後來到蘭州大學學習英語。畢業後,他在1983年 獲分派到西安的西北政法學院(現稱西北政法大 學)外語教研室工作。「那時在政法院校,外語 教研室是邊緣的單位,令我開始思考是否要在國 內讀一個法律碩士課程。」 然而,於教授在1985年遇上了到中國內地訪學的 一對澳洲學者夫婦:澳洲國立大學哲學家Eugene Kamenka和悉尼大學法理學家鄭汝純。當時兩人準 備寫一本關於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書籍,因此邀請 於教授到澳洲國立大學思想史研究所工作一年半, 翻譯中文材料。於教授在澳洲接觸到不同文化、閱 讀大量西方文獻和認識各國著名法理學者。有了這 段經歷,他在1986年回到西北政法學院後便轉到 今日的法律學生必須發展數字素養,但他強調數字 素養不單指對新科技工具的認識,而是包括思考科 技對社會影響的能力。 於教授認為,人工智能在法律應用的限制之一是 多數算法有如「黑箱」,就是人提出一個問題, 算法會給予一個答案,但無法充分解釋答案從何 而來,「可解釋的人工智能」技術尚未成熟。 於教授說,更重要的問題是,人工智能未能考慮 法律當中的道德因素。「很多時候,法官和律師 最重要的工作是作出道德判斷。道德考慮因素有 助確保法律反映社會的共同價值觀和期望,沒有 完全對錯,但必須合乎人性。「例如,在一宗案 件,有一個人有權繼承祖父的遺產,但他等不 及,於是殺害祖父,後來被判入獄。那麼他應不 應繼承遺產呢?按法律條文來說是可以,令大多 數人總會覺得道德上不妥,法官最終引用不得 『不當得利』的法律原則,使他無法獲得遺產。」 於教授指出,有研究者希望將道德原則納入人工 智能系統,但電腦依然無法洞悉人類道德推理的 複雜過程。 算法或加劇社會不公 於教授在2022年底推出新著作《數字素養:從算 法社會到網絡3.0》,其中探討算法盛行的社會有 何潛在風險,備受好評,旋即入選中國《法治週 末》2022年十大法治圖書榜單,並在2023年2月 份獲新華出版社列入「新華薦書」書單。 於教授在書中也探討了算法社會如何可能導致不 公。我們的日常生活早已深受人工智能算法(尤 其是深度學習算法)影響,但算法並非中立,而 是如美國數學家Cathy O'Neil 所說是「嵌入於數 學內的意見」,反映了開發者的偏見。他直言: 「無論是挑選僱員還是預測社區內各族群的犯罪 率,如果濫用和過分依賴算法,人的偏見便會更 加系統化。」 新科技也可能加劇「數字鴻溝」。於教授說,掌握 先進人工智能算法的企業擁有難以比擬巨大的生產 力,而懂得開發和運用新科技的人也有愈來愈明顯 的就業優勢,但不是所有人都有同等機會接觸這 些科技。「科技巨企正爭相開發更智能的機器學習 於興中教授的新書《數字素養:從算法社會到網絡3.0》 Prof Yu Xingzhong’s new book Digital Literacy: From Algorithmic Society to Web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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