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Magazine_27

EXCLUSIVE INTERVIEW • 人物專訪 2023 UMAGAZINE 27 • 澳大新語 49 2022年8月,於教授加入澳大擔任法學院講座教 授,同年10月出任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院長。他 多年來的重要著作包括《法治與文明秩序》《中國 的法律實用主義》《法學中的現代與後現代》。 法律應以道德原則為基礎 於教授曾在不同法制的地區任職,對法理學形成 多元的思考。「西方很多學者研究中國時視中 國為研究材料,而非研究對象,我則把中國視為 研究對象。我相信中國數千年以道德主導的文明 中,總有一些優秀的思想元素有普世意義,可以 用於改良現代社會。」 於教授續說:「我認為法律應該以道德原則為基 礎。我的目標是尋找平衡法律與道德、心性和 理性的理想社會框架。」他指近代西方和全球現 代社會均以智性文化為主流,注重規則和個人權 利;中國古代也講規則,但最重視的是人與人的 關係。「『關係』這個詞雖然偶然有負面意義, 令人聯想到不公平的對待,但它的本質是指人與 人的情感和連結,例如親人與朋友之間的情感關 係。在注重理性的現代法治社會,強調人與人的 關係和情感需求非常重要。」 推動澳大跨學科研究 於教授加入澳大前曾兩次到校園參與研討會,對 大學在跨學科研究方面的措施和理念深感認同。 身為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院長,他正帶領研究院 建設 一個突破學院界限的校級研究平台,建設澳 大在此範疇的跨學科國際水平研究團隊,實現學 術資源協同效應的戰略佈局。在澳大法學院,他 也參與籌設以英語授課的法學士學位(中國法與 環球法學)課程。 與此同時,於教授在編寫一本探討心性哲學的書 籍,從而更系統地疏理他多年來對社會、法律、道 德和人性的思考。「無論研究甚麼課題,我的目標 都是希望探索更理想的社會框架,當中必然包括對 心靈需求的關注。心靈遠比科技珍貴,人與人擁有 電腦始終無法模擬的感情和連結,這是我們必須緊 記的事,也是我從事學術研究的動力。」 法理學教研室工作,正式開始法理學研究生涯。 從《大清律例》研習法律史 於教授很快再次得到海外深造的機會。1987年,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中國法律史專家艾德華(R. Randle Edwards)來到西北政法學院,希望安 排一名學者往哥倫比亞大學訪問。於教授因此在 1988年首次赴美。「我小時候看了不少文言書 籍,加上在澳洲提升了英語能力,能夠比較順暢 用英語解釋《大清律例》的文言字句,這段經歷 激發了我研究中國法律史。」 在艾德華教授支持下,於教授後來入讀哈佛大學 法學院,在哈佛大學法學院知名中國法專家安守 廉教授的指導下研究社會理論、中國法和中國法制 史,1991年和1995年先後取得碩士和博士學位。 從哈佛畢業後,於教授在芝加哥一所律師事務所任 職三年,後來短暫在北京大學和哈佛大學任教, 之後在香港中文大學教學和研究超過10年,並在 2012年至2022年在美國康奈爾大學法學院擔任 Anthony W. and Lulu C. Wang中國法講席教授。 於興中教授攝於康奈爾大學Morrill Hall Prof Yu Xingzhong in Morrill Hall, Cornel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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